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9-05-21    浏览次数:2308

皖勘院〔2009〕41号

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

“三项行动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 

院属各单位:

    现将《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工作方

案》印发给你们,希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

 

 

抄送:省地矿局安全工程处

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工作方案

 

一、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,根据省地矿局《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实施方案》的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
二、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是指安全生产执法(监管)行动、治理运行、宣传教育行动。

三、通过实施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,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: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,加强安全生产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管理,推进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,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、治理,纠正违章作业行为,及时排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,强化安全“双基”工作,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,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,确保安全生产。

四、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范围是:院属各生产经营和后勤服务单位;重点是:地勘野外作业、机械作业单位。

五、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重点内容

1、执法(监督检查)行动,对下列情形进行清理查处。

(1)野外生产应急通讯未按实际需要配备,或野外作业准备与装备不满足实际需要,或无野外应急救援与响应;

(2)野外安全作业基本要求不明确或不实用,或安全管理不到位,或高艰险区域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;

(3)机械作业不执行操作规程,车辆运输不守交通法规;

(4)不服从安全生产监管;

(5)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;

(6)瞒报事故,或事故隐患不按规定查改;

2、治理行动,对下列情形进行整改治理

(1)领导者、管理者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,或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;

(2)未按规定提取、使用安全经费;

(3)未对地质勘探项目进行安全评审,或项目安全验收与安全交底流于形式;

(4)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配备无效,或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要求

(5)未按规定防灾防火,或应急救援不能满足需要;

3、宣传教育行动

(1)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宣传;

(2)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宣传。

(3)购买安全宣传资料,利用版报宣传。

(4)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。

(5)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1、5月20~31日,制定工作方案,宣传发动。

2、6月1日~9月30日,制定计划、督促检查、整治整改,主要做好以下工作:

(1)院和院属各单位,应将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纳入本次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议题,学习、领会“三项行动”的各项要求,研究、布置检查、整治工作计划。

(2)检查、修订、完善规章制度。

(3)结合安全生产“三种审核”、“四种检查”,认真开展“三项行动”现场督查。

(4)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必须及时整改落实。

(5)9月份院将组织“三项行动”专项大检查。

3、10月1日~12月底,全面总结、巩固提高。

(1)结合四季度工作和气候特点,落实防范措施,消除事故隐患。

(2)认真分析、研究“三项行动”活动情况,进行全面的总结、提高。

(3)院于11月20日前向局专题报告“三项行动”情况汇报。

(4)院将“三项行动”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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