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0/17
关于推选院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
院属各党支部:
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2010-2011年度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,现将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通知如下
一.推选范围和人数
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专兼职党务工作者、群团组织工作者中产生。每个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5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人。
二.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条件
1.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政治素质高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组织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党委和院的各项决策与决定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2.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努力学习政治理论,刻苦钻研业务,优质高效地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,业绩突出;
3.敢于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勤政廉洁,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4.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调查研究,能够结合院和部门工作实际,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。
三.推选要求
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,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不搞包办代替。推选结果于10月20日前书面(或电子邮件)报党办。(党办邮箱:yw_dwbgs@163.com)
党委办公室
2011年10月17日